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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服务告知书

感激您选择上海问学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,在为您提供所要求的服务之前,上海问学律师事务所有责任和义务告知如下要项,以便您作出正确的判断和选择,也便律师为您提供法律服务的顺利开展。

一. 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业务范围

律师是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,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;律师执业应当持有经当年注册的律师执业证。国家司法行政部门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》对律师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和指导。

业务范围如下:

1.接受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聘请,担任法律顾问;

  2.接受民事案件、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,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;

  3.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请,为其提供法律咨询、代理申诉、控告,申请取保候审;接受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,担任辩护人,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、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,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;

  4.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;

  5.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参加调解、仲裁活动;

  6.接受非诉讼法律事务当事人的委托,提供法律服务;

7.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、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。

二.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前的特别提示

一.聘请律师时,查验律师执业证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是您的权利;

.您在委托律师时,请注意应与律师事务所而非律师个人签订委托合同。除签订委托合同外,您还应需办理相关的委托手续,比如:授权委托书等;

.任何诉讼或非讼案件均有相应的法律风险,律师对案件的分析只能作为参考;

.您所提供的案件情况和证据材料应当真实、要求律师办理的事项应当合法;

.建议您不要求承办律师作出关于案件处理结果的承诺,即使承办律师作出承诺也属无效。

 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上海问学律师事务所

 

0一七年一月一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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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问学律师事务所 主任:唐宝良
地址:上海市嘉定区天祝路818号嘉鼎国际303室